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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雅琪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校研究生〔2012〕30号
 
第一条 总则
雅琪奖学金是广东雅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项,旨在激励农学院优秀研究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加强品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自我。根据雅琪公司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选对象
畜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和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两个硕士点)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评选基本条件
依据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创新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选。
(一)思想政治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有任意一项不符者,一票否决。
(二)学业成绩:学习成绩优秀,取学习成绩绩点前三名给予奖励。
(三)创新表现:论文质量和数量并重。论文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只能为其导师),第一作者单位为广东海洋大学。依论文量化指标合计,取前三名给予奖励。量化指标的计算方法为:
1、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和教育部“985工程”高校学报论文,计10分;
2、2008年版和2011年版中文核心期刊中除去第1条部分后余下的其他学报论文,计5分;
3、2008年版和2011年版中文核心期刊中除去第1、2条后的其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计3分;
4、一般期刊杂志和会议论文,记1分。
第四条 评选名额及奖励
每年评选6名获奖者,每人奖金为25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评选原则与程序
(一)本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研究生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下发评选通知。
(三)学生向农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雅琪奖学金申请表》(在农学院主页下载)。
(四)农学院组织评选,初评结果由农学院以纸质张贴和挂网等方式向本学院师生公示5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农学院将初评结果送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前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六)学校发文表彰奖学金获得者,并鼓励获奖研究生毕业后到广东雅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施展才华。
第六条 其他条款
在评选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考虑学习成绩,再考虑论文。绩点相同时,参考外语成绩。
(二)论文量化得分数相同情况下,依论文最高等级评判,等级相同则由导师组开会投票决定。
(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学习成绩绩点要有研究生培养科的签章,论文要有导师签字的复印件(包括封皮、目录和正文全部)。
(四)在校期间,每人只能获得一次该奖学金。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