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工作职责
1、主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全面工作,指导全校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和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研究生院文件的签发,及时研究、解决研究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向校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校实施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研究生管理体制,保障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3、根据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制定研究生教育规划,负责研究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研究生教育研究、开展学术交流,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5、负责研究生院经费的管理、审核、监督以及使用签字。
6、负责领导协调部门内各科室工作以及干部的考核培养;负责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部门教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主管研究生院对外交流工作。
8、负责领导研究生培养科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1、协助部长分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和实施全校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各培养学院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协助部长指导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思政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协助部长指导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新媒体中心、《海大研究生》编辑部的工作。
4、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综合工作协调安排,做好研究生各类校园稳定、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违纪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5、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科工作。负责对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研究生教学、教务、考务、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6、协助部长分管研究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就业教育,对研究生就业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并推动各培养学院的就业工作。
7、协助部长分管研究生院党政办工作,指导部门规划、研究生奖助工作、研究生文体活动、研究生入学方案与接待设计、开学前的研究生教育等。
8、协助部长指导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开展研究生思政、研究生日常管理等。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研究生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组织调研,制订学位点管理的文件,以及研究生学位点建设,并督促实施。
2、协助院长负责统筹开展新增硕士点、博士点授权点及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设置等申报及管理工作。
3、协助院长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协助院长负责对研究生导师遴选、复审、聘任、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科工作,对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6、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学位办工作,对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7、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对研究生导师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8、协助院长分管优秀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政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部门日常党务、行政事务工作;工作计划、总结的统稿,各类数据统计、材料上报;负责经费预算及业务经费的登记与管理,业绩津贴的管理与发放;人事、考勤和公章等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学风、纪律、新生入学接待和入学教育、毕业生毕业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等活动。
3、协调相关部门及学院推动导师教书育人工作,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4、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5、组织实施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评选管理工作,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贷款工作。
6、负责研究生班级集体建设工作。
7、负责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及学风建设,协助调查核实及处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工作。
8、指导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等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9、负责研究生各类校园稳定、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违纪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与就业科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拟定招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招生计划,编制并印发招生专业目录及简章。
3、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4、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复试和录取工作。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6、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工作。
7、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维护工作。
8、负责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内容更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就业工作
1、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2、负责研究生人事档案收集、日常管理和转寄工作。
3、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发放报到证、派遣证。
4、负责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就业率工作。
5、负责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就业栏目内容更新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研究生培养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2、协助拟订研究生培养管理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并具体实施。
3、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工作。
4、负责研究生教学、教务、考务管理。
5、负责研究生学籍和成绩管理。
6、负责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培养费划拨、导师和任课教师工作量审核工作。
8、负责开展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并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培养栏目内容更新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位办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和修订有关学位、导师遴选和复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新增硕士点、博士点授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设置等申报及建设管理;
3、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遴选、复审,研究生导师聘任和培训工作。
4、负责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送审、答辩与学位授予的日常管理。
6、负责学位授予信息的统计和上报,研究生学位证和毕业证管理,学位授予纸质和电子材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学位授予仪式及学位服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组织申报。
9、负责研究生学位、导师管理信息化建设。
10、负责优秀研究生导师遴选、送审等组织工作。
11、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栏目内容更新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