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0〕4号)、《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20〕3号)、《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洋科学学科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一)海洋科学学科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新祥
副组长:陈晓、谢玲玲
成 员:付东洋、赵辉、陈法锦、李志强、李承勇、邓岳文、刘丽、刘宏英
(二)资格审查小组成员
资格审查小组:刘宏英、陈法锦、郑少军、王超、曾苗
(三)综合考核小组成员
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具有正高职称教师组成(正高职称不少于2/3),成员遴选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政策。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四)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刘宏英
成员:侯庆华、郭小青、曹瑞雪、张宇、郑少军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所有报考我校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技术专业的硕博连读和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条件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复审
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者,上报研究生院通知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定为6月22日
2、复试方式:
①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建议使用平台:“钉钉”,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②考生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要求,提前准备“双机位”,并完成《诚信承诺书》签订并发送至指定邮箱(chaowang@gdou.edu.cn)。
③定于6月20日进行模拟演练时间。
3、复试内容:
复选包括: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素质、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与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主要分外国语考核、业务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①外国语考核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专业文献现场翻译等
②业务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 由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须进行15-20分钟的PPT讲解。
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专家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4、政治素质与思想道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考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
五、拟录取成绩确定
1、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各专业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拟录取总分=复试成绩÷3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心理情况,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者录取当年9月1日之前必须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申诉渠道
考生对招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Tel:0759-2396185
七、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录取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及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经审核无误后,统一对外公示。
八、其它事项
1、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以及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规定为准。
3、招生秘书电话:
物理海洋学:王老师18022648458,邮箱chaowang@gdou.edu.cn
海洋生物学:朱老师13356519302,邮箱gdouzxw@126.com
海洋化学:王老师17313213925,邮箱50900780@qq.com
海洋资源与环境:王老师17313213925,邮箱50900780@qq.com
海洋学科学科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联合复试小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