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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1-25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量: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以水产学科为主要支撑的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了ESI全球前1%。

二、招生计划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50名。(备注: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其考试科目

详见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方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方向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五、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六、报考条件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同等学力不接受跨学科报考。

3.身心健康,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5.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博连读招考方式

面向本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的1、3、4项要求。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3.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经硕士生导师推荐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同意。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6)在以英语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且署名本校为第一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或录用)1篇以上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且署名本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件及以上。

(三)“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

1.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满足报考条件(二)中的第1-5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中科院JCR分区期刊论文至少1篇。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20211月25-3月20日期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自行报名,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报名号。同时须于 20213月15日-3月20日内通过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确认一条对应招考方式的有效报名信息,以最终确认报名号为准。需要强调的是:参加“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选拔未被拟录取且选择参加普通招考选拔的申请者,可在4月9日前在研招网系统中再确认一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名信息。)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13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现场提交(或务必通过邮政EMS快递)下列材料:

1.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专家推荐意见;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3.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申请表》。

(三)准考证领取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不需领取准考证。

2.普通招考考生经资格审核,研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一律在考前1天(具体时间2021年4月通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领取。

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由各招生学院(学科)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与录取

1.综合考核:各招生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联合)成立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复试综合考核小组,并于2021年4月1日-3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做好详细复试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须保管1年)。

2.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须在学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20214月5日前递交所报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对于复试成绩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各招生学院(学科)根据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各招生学院(学科)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40%。

各招生学院(学科)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所有材料、复试登记表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选拔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九、普通招考招生程序

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届时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成绩。

(一)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时间

20215月(具体时间20214月通知)。

(二)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

(三)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业务课(两门)。

3.自然辩证法(仅同等学力考生)。

(四)复试

1.时间: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五)录取

复试及格者,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学科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体检

(一)时间、地点

考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二)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为1300-1700元/学年,具体按学校规定收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奖助政策

对于品学兼优且通过学校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学校和学院奖助学金,具体按国家及学校规定评审和发放。

1.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可获1000元奖励。

4.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博士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毕业与就业

被录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被录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政策就业。

十三、纪律和要求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研究生院、各培养学院和导师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联系与咨询

考生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联系。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rs.gdou.edu.cn/index.ht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行政楼216室

联系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524088

联系电话:0759-2396185

博士报名QQ群:976860604

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老师、陆老师

十五、其它事项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我校可能对考试时间、招考形式作出相应调整,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的官方通知。

(二)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招生学院(学科)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