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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 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量: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1〕4号)《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20〕3号)及《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广丽

副组长:梁朝辉、邓岳文

成 员:王海燕、申玉春、孙成波、杨奇慧、王学锋、蔡双虎

(二)资格审查小组成员

由学院分管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纪委委员、青年教师等组成。

(三)综合考核小组成员

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具有正高职称教师组成(正高职称不少于2/3),并严格执行回避政策(专家组成员与申请考生有亲属关系,或为申请考生硕士阶段导师,应回避)。

(四)学院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王海燕

成员:黄建盛、王蓓、李忠炉、曹剑香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对象及条件,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20〕3号)及《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1〕4号)执行。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复审

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时间与地点

时间:5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湖光校区水产楼216(候考室水产楼215)

2.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采取PPT答辩形式。

3.复试内容:

复选包括: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素质、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与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主要分外国语考核、业务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1)外国语考核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专业文献现场翻译等

(2)业务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由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须进行5-15分钟的PPT讲解(具体时长会在复试前通知)。

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专家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4.政治素质与思想道德考核

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负责考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

五、拟录取成绩确定

1.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拟录取总分=复试成绩÷3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心理情况,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者录取当年9月1日之前必须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申诉渠道

考生对招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水产学院党委王海燕副书记:

Tel:0759-2383163

E-mail:1016757399@qq.com

七、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录取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及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经审核无误后,统一对外公示。

八、其它事项

1.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凡涉及报考、录取、疫情防控等政策以教育部、省考试院当年有关文件以及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规定为准。

3.招生咨询电话:朱老师,0759-2383373,13356519320。


                                                                      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