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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05   来源:招生就业科   点击量:

为保障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有序,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晓敏、高秀梅

副组长:简纪常、李育芳

成员(以姓氏笔画排序):龙俊、叶国栋、田国庆、刘书成、严谨、李广丽、陈汉能、赵辉、谢玲玲

二、防疫工作措施

(一)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所有参加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务、监考员、医护人员、考试场地保洁员、考场安检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在考前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咳嗽和呕吐等不适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考生防疫要求

1.根据《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如考生属于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者,不得参加考试。各位考生于4月22日前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考试当天,进入考点的所有考生须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且为绿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

每场考试均须提交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考生需如实填写。请提前准备多份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场监考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14天出行行动轨迹,通过微信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生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并打印1份(右上角手写签字,并注明准考证号码),在参加考试时提交给考场监考员。

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考生,应立即报告研招办(电话:0759-2396185),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指挥,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返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考试当天上午7:30-8:00,在霞山校区北院校门口间隔一米有序排队,入校前需接受消毒、体温检测和更换口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请考生自行解决车辆停放问题,考生考试结束后尽早离校。

(三)设置体温检测点

我校在霞山校区北院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校医院医生诊治,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场防疫要求

5月6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5月12日普通招考复试选拔,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在霞山校区统一安排校车接送考生进入湖光校区,后勤集团需对全部使用的校车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5月6日(周四,上午:07:15-11:30,下午:13:00-17:00)和5月12日(周三,上午:07:15-11:30,下午:13:00-17:00),在湖光校区:海科楼313室(候考室:海科楼107室)、第三实验楼A栋105房(候考室:A栋114室)、水产楼216(候考室:215),均有安排复试选拔考试,每场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课室管理部门需对全部使用的课室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5月10日(周一,上午:07:15-11:30,下午:13:00-17:00),5月11日(周二:上午7:00-11:30),在霞山校区北院B楼、图书馆报告厅共有三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课室管理部门需对全部使用的课室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工作。5月9日晚上开始封闭考场,全部考场进行考前布置,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所有工作完毕后必须密封考场,考务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当场整改。

湖光校区、霞山校区根据考务工作安排配备防疫医护人员、防疫用品及常用药品。

各考场均安排备用隔离考场。隔离考场需配备手部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等。如启用隔离考场,监考员由楼层考务和校医院派出医护人员担任。备用隔离考场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核酸检测阴性),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隔离考场最多容纳考生不超过4人。

(五)考试过程防疫要求

1.考试工作人员防护要求: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考生防护要求:考生进入考场,请摘下口罩以便监考员检验身份,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考试途中因考生发生身体不适,监考老师及时报告考务室负责人,考务室负责人和医护人员前去处理了解情况,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视情况将其安排考务办公室提前结束考试,待考试结束才可离场。考试突发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校医院考务进行诊治,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试结束防疫要求

1.考生结束考试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校医院医生指导下,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三、其他防疫相关事项

(一)宣传

学校研究生院、防控办、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应在考前加大宣传力度,要求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提前14天开始做好每天的防疫申报工作,普及相关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招生学院等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培训

研究生院将安排全体考务人员和监考员进行考务培训,并在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监考员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