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将部分考生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说明如下: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地址及更改接收地址的说明
1、寄发时间: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后,需进行全国联合录取检查,通过后下达正式录取名单,然后学校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到省招办盖录取章,故《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要等到6月中下旬左右,以EMS方式寄送,请不要催寄。
二、人事档案的调取
考生人事档案指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学习工作单位等整理形成。档案除定向就业生外,都应以机要方式寄达我校研招办。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触档案,不能将本人档案携带到学校。如某些高校允许考生寄送,则考生不可拆封,且必须以EMS(邮局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不得用其它快递寄送,不能送达或遗失后果自负。
三、关于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广东省内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籍关系转至我校,广东省外考生如果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户口。
四、关于党团关系:
党组织关系迁移办法:广东省内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去向写“广东海洋大学某某学院”;广东省外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写“广东海洋大学某某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要放入本人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研究生处。
团员只需在报到时携带团员证,报到时上交研究生处。
广东海洋大学研招办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