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培养学院: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8),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及要求

1. 研究生导师只限于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已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学科(或领域)。

2.博士生导师按二级学科申报; 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除了海洋科学按二级学科申报外,其它8个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按领域申报。

3.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博士生导师

(1)51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学科所属学院提交《博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立德树人、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审议,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和材料经7日公示后,于525日前报到研究生院。

3)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材料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2.硕士生导师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自主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制订学院遴选办法(遴选条件不得低于学校遴选条件)。其它硕士点导师遴选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151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学科所属学院提交《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立德树人、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审议,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和材料经7日公示后,于525日前报到研究生院。

自主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学院只需提交拟推荐硕士生导师名单和学院遴选办法。

3)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材料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与装订要求见第四点)一式1份;

2.研究生导师遴选科研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学院教授委员会决议及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各培养学院请525日将以上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自主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学院除外)。

四、 其它

1.5年期限为:2014430-2019430日。

2.如同时申报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研究生导师,请分别填写不同的申报表。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学院核查后,本人带回)及复印件一份(另行装订,复印件不退还)。

——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出版专著(专著封面、版权页)、科研项目(合同、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材料。请在佐证材料中作者姓名处标注记号,方便查阅。

——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要求:按照本人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奖项、新品种审定、专利、作品等顺序编页,左侧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和目录。封面要注明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姓名、所属学院、申报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目录中要标明各项内容的页码。

4.为了保证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培养学院严格遵守公布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若申报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逾期未交者,研究生院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3137

地址:行政楼213  EMAIL67419176@qq.com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3: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4:广东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5-7:研究生导师遴选科研情况汇总表

8: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9学院教授委员会决议(样式)

10:广东海洋大学授权学科及代码

研究生院

201955

附件:2019年导师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