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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辅导员(研究生)岗位说明书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02   来源:招生就业科   点击量:

 

广东海洋大学辅导员(研究生)岗位说明书公示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原则上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四)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
(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六)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七)身心健康,善于团队合作。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前培训并取得证书。
(八)独立承担形势与政策、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一门以上的课程。
(九)上一聘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岗位职责
()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从研究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政策、法律、国内、国际形势等时事教育活动;开展针对研究生特点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研究生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安排好迎新工作,认真搞好新生的入学系列教育活动。
    ()负责研究生的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研究生骨干队伍。加强研究生班、团组织建设,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
    ()负责研究生德育教育和纪律教育。抓好研究生的文明教育;负责研究生遵纪守法教育,革命理想、革命传统、艰苦奋斗教育,做好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违纪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学风建设及学术诚信教育。
()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校园文化活动。经常深入到研究生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个别研究生的心理咨询指导工作。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各类团体的指导。发挥研究生干部在研究生群体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指导好学院研究生的校园文化活动。抓好研究生的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活跃研究生群体文化与学术生活。
()协助学院主管领导抓好研究生的学风建设和组织学术活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开展学术争鸣,举办学术讲座,创造条件使更多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师生共同参与,研究生自行举办的“学术研讨班”。组织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会议。
(六)协助学院做好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数据统计,为学位点评估审核及新增学位点申报提供数据。
()负责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协助研究生院、学院主管领导做好每年招生宣传、招生方案制定及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形势分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研究生等工作,处理好毕业研究生的遗留问题。 
    ()协助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困难补助、各类评奖及评优工作,做到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兼任研究生教学秘书工作,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及培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导师队伍遴选与复审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学院组织好授课任务安排、教学监督、考试安排及试卷管理。组织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审批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交办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相关事项。
三、聘用条件
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研究生岗位说明书等聘用到相应等级。
四、其他问题
(一)以上基本条件、岗位职责为聘任各等级研究辅导员的基本要求;
(二)各等级岗位说明书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