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校研究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在校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59号),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现已正式启动,选派计划、申报指南、申报流程等均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062。我校在校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硕士生可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流程安排
(一)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需在2018320日网报开始前完成,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二)320日前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平台于预填写部分申请信息,320日开始可正式提交网上申请信息。
(三)327日前应完成网报并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网报完毕后,打印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其中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213室)。
(四) 328日至30日为学校审核材料并报送至省教育厅的时间,42日至4日为省教育厅反馈信息、申请人修改补充材料时间。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导师和学院审阅,并出具学院意见(表格见附件)。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请自行联系专家填写,表内“校内主管部门”由研究生处盖章。
联系人: 颜老师,电话:2383137
 
附件:出国留学申请学院推荐意见表

 

附件:相关通知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