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毕业研究生: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定稿后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到各培养学院,若修改了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务必在《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中同时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学院的论文
1、时间:答辩完成后至12月11日。
2、地点: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3、份数:
全日制博士生:一式2本(胶订,蓝色封面纸质210克)及电子文件。
全日制研究生:一式1本(胶订,黄色封面纸质210克)及电子文件。
在职研究生:一式1本(胶订,黄色封面纸质210克)及电子文件。
注:提交电子学位论文应与纸版一致。学位论文电子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
学术型硕士生: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姓名_LW.PDF,如: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应命名为10566_090801_ 2111201102某某_LW.PDF。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
专业型硕士生:学校代码_专业领域码_学号姓名_LW.PDF,如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的学生应命名为10566_095110_2111303011某某_LW.PDF。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
4、论文要求
(1)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只能手写签名,不能打印、复印。
(2)论文封面上的内容应填写完整。分类号、UDC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栏目查询;如论文为涉密论文的(必须已经办理相关手续),需填写密级及保密期限,其他情况不填写密级。
(3)论文的格式及书写规范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校研究生〔2017〕11号)
注: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如未按时提交者,不能参加本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需延期到下半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提交图书馆的学位论文
1、份数:一式2本,论文电子文档具体要求参照图书馆网站上的通知(http://210.38.138.6:8080/stu_login.htm)。
注:涉密论文不需要在网上提交电子文档,但要将电子文档及涉密审批表复印件一式1份直接交到图书馆。
三、论文回执单
各培养学院辅导员老师收到符合规范的学位论文,方可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在验收人处签字)。毕业生保管好回执单,做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之一。
四、研究生证
学院统一收回毕业生的研究生证,并在“乘车区间”页盖“毕业留念”章后返还给本人,并在纪念章下面统一注明时间为2017年12月。
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研究生证逐一盖章,若研究生证丢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后交给学院保存。
五、其它
各培养学院12月13日将学位论文纸版及电子文件报送研究生处。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附件2:论文回执单
研 究 生 处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