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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4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对研究生教学秩序、培养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分为学院(部)检查和学校抽查两部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组成35人的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组长,组员由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组成。
二、检查方式
(一)研究生培养学院自查,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听课。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对本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每个专业点至少听课一次;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对所在学科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好听课记录备查。
2、召开座谈会。召开研究生、任课教师和导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二)研究生处以听课和召开座谈会为主要形式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2013级学术型和2014级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毕业班)
1、各单位专(兼)职研究生教学秘书要检查督促毕业生是否上网确认了自己的学籍和电子照片信息,如果尚无电子照片,要尽快与拍摄单位联系上传事宜。
3、检查毕业生欠费情况,督促欠费学生交费,欠费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
1、未交学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有关材料的单位,要尽快收齐整理送交研究生处并督促学生及时开展学生论文研究工作。
2、检查实践环节开展情况。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习、社会(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科研等实践环节。
(三)2015级研究生
1、检查上课情况。检查是否按教学任务开出课程,所开课程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按课程表正常上课,教师调、停课的手续是否完备。
22015级研究生即将完成理论课程的学习,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学位论文研究、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的工作安排。
3、未交授课计划表的单位请尽快将授课计划收齐送交研究生处。
(四)少数任课教师上学期的学生成绩尚未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严重影响了学籍管理,请辅导员督促任课教师尽快完成并把签名的纸质成绩单和试卷送研究生处。
(五)就业:检查2016年毕业研究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各学科、专业毕业研究生人数、目前签约人数、已有就业单位意向人数、考博人数及考取人数。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第1112周。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10日前将检查总结以书面形式(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