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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个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迎接2017年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期检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6〕3号),经学校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对我校3个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年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展年中检查的重点学科范围

名称
负责人
类别
基于南海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学科建设
谭北平
省级
面向南海海洋变化与灾害预警的海洋科学学科建设
张书文
省级
具有海洋水产特色的高水平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
章超桦
校级

 
二、检查内容
1.对照检查《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中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省级项目参照与教育厅签订的任务书,校级项目参照与学校签订的任务书);
2. 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工作的设想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3.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检查办法
1. 自评报告。各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讨,总结建设两年来的工作。对照《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进行自查,并围绕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成果、经费使用、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中检查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1)。
2、《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自评报告》和《统计表》是我校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和滚动管理的重要依据。表中检查建设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请各有关学科依照现状实事求是填写表格,为减轻工作量,附上清单即可,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四、检查步骤
1. 2016 年10月1日 至10月15日,各学科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和《统计表》,连同附件材料于 10月15 前报研究生处;联系人 毛琪 13922095733@163.com
2.2015年10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科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完成后,学校将召开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附件:
1.自评报告提纲
2.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附件1
 
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中检查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概述
二、项目执行情况与建设成效(对照检查《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中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附件:[2]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中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