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校财务〔2016〕5号),学校要求对2014年学校预算支持的校内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校研究生〔2014〕3号)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4年学校预算支持的校内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附件2)。
二、评价方式
采取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绩效自评、研究生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实际到位、支出及结余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主要绩效指标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和优化措施。项目实施结果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和分析;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提出优化整改措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评价工作要求和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指标之一和今后新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于10月21日前将各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报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gdousyy@126.com。联系人:师银燕,电话:2396185。
附件1:2014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2014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结余情况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