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根据校办和保卫处关于寒假期间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节假日留校研究生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序、有效地学习、生活,防范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事故意外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管理
1、学校定于1月10日至2月16日放寒假,假期留校学生需凭《学生证》和《临时出入证》进入学生公寓,宿管中心将以各学院报来的名单或批准函为学生开具寒假留宿《临时出入证》。
3、寒假留校的同学,必须报学院同意后在放假前一周工作日凭《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值班大队部(行政八号楼108室)办理《临时出入证》。
4、进入非本人住宿的大院,需在值班室履行登记手续。
5、严格执行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公寓的管理规定,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学生的亲友来访时,只能在值班室会客或外出交谈。
二、加强对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的用电管理
1、为保证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会对留校的学生寝室按平时管理规定正常供电和限电。对未经学院同意留校的学生寝室和无人留校的寝室,全部停止供电。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乱拉乱接电线、饲养宠物等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规定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处理。
3、中途返校的学生,因涉及到假期的管理和教育问题,须所在学院(辅导员)知情并同意方能正常供电。学生要向分管辅导员或学生工作系统寒假值班人员报告,再由辅导员或学生工作系统寒假值班人员发短信联系相关公寓管理区管理人员确认即可供电。
三、对住宿学生的纪律管理与日常相同。
四、留校住宿学生的对外交往及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防范,杜绝酗酒滋事、不正当交往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五、各学院利用放假离校前,组织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学生注意假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过好团圆祥和春节寒假。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