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创新强校工程”的实施,研究生处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现将清查结果及整改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
一、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清查结果
(一)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清查结果
校研究生处对2008-2015年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结果如下:研究生教改课题立项13项,应结题7项,其中未结题4项,结题率为42.9%;研究生示范课程项目立项5项,应结题1项,其中未结题1项(省学位办未组织结题验收),结题率为0;研究生学术论坛立项6项,应结题6项,其中未结题0项,结题率为100%;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立项4项,应结题0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见附件1)
(二)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清查结果
校研究生处对2005-2014年立项的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结果如下: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53项,应结题53项,其中未结题41项,结题率为22.6%;研究生示范课程项目立项42项,应结题共42项,其中未结题29项,结题率为31%;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12项,应结题8项,其中未结题8项,结题率为0%;研究生学术论坛立项2项,应结题2项,其中未结题0项,结题率为100%;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育项目立项4项,其中2项在2015年已被立项为省级基地,另外2项在继续建设中。(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见附件2)
二、整改要求和措施
(一)应结题各类项目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结题工作
上述各类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最迟应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确实未能在12月31日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2013年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应在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严格对照项目合同书,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按照结题报告书的内容,提交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结题验收由学院进行初审,凡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限期重新提交材料。通过学院初审的结题材料,由研究生处负责再次审核。对省级教改课题、示范课程、示范基地项目,在申请结题时,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符合结题要求的省级项目,再提交省学位办申请结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学院,限期修改后重新提交后再评审。
(三)对今后新立项的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院要做好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障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研究质量,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有关项目的执行管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加快推进项目研究工作,确保研究质量,及时履行结题手续,切实提高项目结题率,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更多的研究成果和智力支持。研究生处将定期检查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对于项目如期结题率低的单位,如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将暂缓其申报同类新项目的资格或减少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名额。有关情况将作为“三大行动计划”与创新强校工程评估考核的依据。
(四)研究生处将对省级和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进行严格管理,组织中期检查
今后,研究生处将根据《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粤教研函〔2010〕21号)和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对省级和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进行严格管理,组织中期检查,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检查基地建设情况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等。对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
(五)加强经费使用进度检查,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研究生处将定期与财务处联系,检查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各相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项目任务书,合规使用经费。
附件: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结项验收报告书
5、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
6、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