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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招生就业科   点击量:

根据校办《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51号)要求,学校放假定于1月24日至3月5日,经与学生处统一研究决定,对主校区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假期留宿审批制度

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留宿。个别、特殊因学习、实验需要,整个假期不能回家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假期留宿申请表》(表格可在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网页“下载表格”中下载),明确说明留宿原因,注明指导老师、因何故必须留校。并经学院领导同意盖章交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留校同学们必须服从统一集中住宿管理,临时安排宿舍住宿。推迟离校和提前回校的,由学院掌握情况,不须办理留宿手续。为方便学生,在放假后1周和开学前4天,提供住宿服务。

二、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管理

1、各学院请于1月19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汇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2015年寒假留校学生登记表》,报送研究生处和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吕英秀15017383810,电子邮箱:sgzxglb@126.com),我中心将依据各学院批准的《假期留宿申请表》为学生安排临时住宿,并开具《临时出入证》。办证地址:宿管中心值班大队部(行政八号楼108室)。

2、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和《临时出入证》进入学生公寓。

3、进入本人原住宿的大院,需在值班室履行登记手续,

4、严格执行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公寓的管理规定,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学生的亲友来访时,只能在值班室会客或外出交谈。

三、加强对学生寝室用电安全的管理

1、为保证安全,寒假期间,对同意留校、集中住宿的学生寝室,将按平时管理规定正常供电和限电。其余宿舍全部断网、断电(断网、停电时间:2月1日28日)。

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乱拉乱接电线、饲养宠物等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规定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寒假期间,对住宿学生的纪律管理与日常相同,请同学们自觉遵守。

附件1:《假期留宿申请表》

    2:《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2015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

 

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0一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附件1:假期留宿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XX院(部)2015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