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学位〔2014〕4号)以及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学校决定开展5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评估范围
此次评估工作作为我校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的一部分,参加评估的学位点为:植物病理学、农业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行政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
二、评估安排
评估工作由本通知下发时至9月30日截止。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9日—24日各参加评估的学位点须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学位点自评报告》、《广东海洋大学学位点评估申请表(2014)》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9月25日—28日研究生处对各学位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3、9月28日—30日公布评估结果。
三、其他说明
评估结果将作为我校2014年学位点调整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按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联系人:左凤琴,2396185,869866461@qq.com。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位点评估自评报告提纲
2、广东海洋大学学位点评估申请表(2014)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