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2014年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原则上,我校将从2014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确定评选推荐对象。
二、评选方式
根据通知,我校为自评单位,自评推荐指标为1篇。经个人申请、各培养学院择优推荐最多1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者上报省学位办公室核定。
三、不接受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参评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
2、已参加过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并与相应的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注:1)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期间及获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2)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与之无关的材料。
3)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作者、指导教师简况表装订在一起。
4、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5、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学位论文还须再报送该论文不少于3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6、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以上纸质材料除4、6需提交一式1份外,其余均需提供一式5份。
(二)电子材料,以下电子材料需严格按命名规则(见附件)命名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学位论文中文搞要(WORD格式)。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五、报送时间
各培养学院请务必于2014年10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处,逾期不报或上报材料不合要求视作放弃参评资格。联系人:韩海燕,联系电话:2383137,地址:行政楼320。
六、其它事项
1、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
2、推荐评审的学位论文,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3、各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和评选,对论文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应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有学位论文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培养单位,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
1. 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 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4. 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其中文摘要格式
5. 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6. 电子文档命名规则
7.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8.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