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硕士毕业生: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校研究生〔2011〕18号)的要求,答辩通过的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定稿,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到相关部门,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交研究生处的学位论文
1、时间:6月12-13日
2、地点:行政楼320
3、份数:全日制研究生:一式4本(胶订,黄色封面)及电子版
在职研究生:一式1本(胶订,黄色封面)及电子版
注: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应与纸版一致。
4、论文要求
(1)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只能手写签名,不能打印!
(2)论文封面上的内容应填写完整。分类号、UDC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栏目查询;如论文为涉密论文的(必须已经办理相关手续),需填写密级及保密期限,其他情况不填写密级。
(3)论文的格式及书写规范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注: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如未按时提交时者,不能参加本次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需延期到下半年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二、提交给图书馆的学位论文
1、份数:一式2本,论文电子文档具体要求参照图书馆网站上的通知(http://lib.gdou.edu.cn/p_tail.asp?ArticleID=3504)。
注:涉密论文不需要网上提交电子文档,但需提交涉密审批表复印件1份、学位论文2本(含电子版)到图书馆。
三、论文回执单
研究生处收到符合规范的学位论文,方可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毕业生保管好回执单,做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之一(论文回执单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打印)。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附件2:论文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