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单位的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根据省委关于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我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11月1日至11月16日
举报电话: 020-37629482 (上级整治机构); 0759-2383170 (本级整治机构)
举报网络: www.gdhed.edu.cn (上级整治机构); jwb@gdou.edu.cn (本级整治机构)
通讯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高教厅纪委 (上级整治机构); 湛江市湖光岩东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 (本级整治机构)
邮政编码: 510080 (上级整治机构); 524088 (本级整治机构)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