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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单位、博士生、青年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从2018年起组织高校实施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日前,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和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将2020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非定向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1.在读博士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2.原则上申请人的导师已与外方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国(境)外研修计划应与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

3.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4.外语水平原则上须符合《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中的有关规定。

(二)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含博士后)

1.在编在岗,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年龄不超过40周岁;曾经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回校工作时间方可申请;

2.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在研课题或者研究方向一致。

3.外语水平需符合《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

二、选派类型

(一)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6个月(含);

(二)访问学者: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三、选派人数和资助金额

1.选派人数: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2020年拟选派9人。

2.资助金额: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在读博士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校研究生[2020]11号)执行;青年教师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暂行办法》(校人事〔201231号)执行。

四、申请材料

(一)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附件4);

2.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

3.在读中文成绩单;

4.国(境)外大学或合作机构正式邀请函;

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6.外语水平证明(若通过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青年科研人才须向人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教师赴国(境)进修申请表(附件5);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无职称可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在研项目(课题)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博士后)。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于202042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相关部门,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校拟于5月中旬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对获批派出者出行要求。在读博士应于20201030日前出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行者应说明原因申请延期,但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计划;青年教师则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暂行办法》(校人事〔201231号)。

六、考核要求

在读博士考核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校研究生[2020]11号);青年教师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暂行办法》(校人事〔201231号)。

获批派出者应遵守学校出国(境)留学、访学、交流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联系方式

1.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报联系人

研究生院:颜小燕

电话:2383137,邮箱:931452529@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213室。

2.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申报联系人

人事处:李春凤

电话:2383398   邮箱:gdouszk@163.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323室。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和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4.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

附件: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通知.docx
附件: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