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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1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培养学院: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综合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准确表述学位论文创新成果是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举措。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和定稿进行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为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二)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还应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检查和修改格式规范。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填写完整,同时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否则知网不能收录)。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提交
(一)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二)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后,应及时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与经导师签字同意的《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一并提交到培养学院。提交的份数及要求为:博士学位论文,一式4本(胶订,蓝色封面纸质210克,2本交培养学院,2本交图书馆);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本(胶订,黄色封面纸质210克,1本交培养学院,2本交图书馆),各培养学院可根据本单位要求适当增加份数。
三、其他
各培养学院收到定稿学位论文后,方可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在验收人处签字)。毕业生保管好回执单,作为办理离校手续及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之一。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合理安排好学位授予各环节时间,确保本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