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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学校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设专家库的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专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目前指导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报送内容
1. 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请原有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的要求,对本人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原有《专家信息表》(附件3)由学位办分发到各培养学院,由培养学院通知相关专家进行更新。
对于离岗的专家确实因为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愿再当评审专家的本人签字确认填报附件4,由培养学院统一报送
2.专家增补
各培养学院组织增补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的要求,直接在《专家信息表》(附件3)中进行补充。
四.填表说明
1.《专家信息表》中表头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2.研究方向至少填写两个,最多4个;如果专家只有一个研究方向,1和2可填写相同。
3.专家即是博士生导师又是硕士生导师的,填写博士生导师信息;专家即是学术型导师又是专业学位型导师的,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填写。
五、时间要求
请各培养学院将原有专家更新汇总表和新增专家汇总表合并后,并填写《专家库报送工作情况表》(附件4),于2020年7月3日前将附件3、4电子文档发送邮箱:67419176@qq.com,附件4的纸版送至行政楼213室
请各位专家、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准确填报,按时提交材料。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2383137。
 
 
附件1: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2: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
附件3:专家信息表(单独发送各学院)
附件4:专家库报送工作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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