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导师、学位申请者: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校学位〔2014〕1号)的要求,现对2020年上半年(第二批)学位论文的提交、审核、送审等工作安排如下,请学位申请者、培养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到及时、保质、保量提交相关材料。
一、毕业资格审查及申请答辩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必修课、学分、小论文等)、论文写作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只有经导师签名批准后,研究生方可提交相关的资料和申请。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问题和学术不端的导师,将按相关规定视情况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
(一)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和预计毕业硕士生请于7月2日前在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上申请并打印《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附上课程学习成绩单、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送交所属培养学院。
(二)培养学院应根据学位申请者是否修完本人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是否合格,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位课学分、总学分,教学实践环节、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并于7月4日前统一上报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核通过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及《学院答辩资格审核报告书》及附件。不受理欠费学生的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提交及检测
学位申请者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能送审、答辩。
(一)学位论文提交方式
账号:学号
密码:学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论文分类:博士学位论文分类码为1;学术硕士(含非全日制)学位论文分类码为2;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分类码为3;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分类码为4。
(二)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1. 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网上提交,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定的终稿送审文本,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导师亲笔签名方可受理。
2. 提交的学位论文文本在内容、格式与排版上与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完全一致,请各培养学院做好格式审查工作。
(1)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要规范,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同时要删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致谢、作者简介、导师简介。论文参考文献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列出,“参考文献”字样后不能添加标点符号。
(2)论文封面应按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论文盲审模板(详见附件)。
(3)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等反映论文作者及导师身份的信息。
(4)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
(5)其他格式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3. 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在网上提交论文(或作品说明),作品以光盘形式交到培养学院,以备抽查。
(三)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7月5-6日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如提交后发现有错误并需要修改者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退回给学生本人进行修改。
(四)研究生导师审核论文
研究生导师登录论文送审平台(网址:https://10566.lwglxt.com//,登录账号和密码由辅导员老师通知),7月7日前完成对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并做出通过或延期送审(未通过)的结论。只有通过者研究生院才受理论文检测。
(五)培养学院复查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7月8日前,培养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及书写规范复查,并收齐《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留存备查。
(六)检测结果的处理
1. 检测重复率≤20%,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 20%<检测重复率≤3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由研究生处组织第二次检测。二检重复率仍大于20%的,则未通过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测,须延期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3. 检测重复率>30%,则未通过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测,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提交论文,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四、学位论文评审
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网上送审,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的双匿名评阅,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论文由各培养学院送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送审人员不得泄露评阅人姓名和单位,不得透露学位论文申请人及其导师姓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送审;学位论文申请人及其导师不得打听评阅人信息,干扰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答辩时间
各培养学院按学科(或专业)组织答辩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全部答辩工作,答辩决议报培养学院评定分委员会。
七、毕业生提交材料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提交至培养学院。
8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位论文
纸版: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一式4份;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至培养学院。
电子版:在论文提交平台上(网址:https://10566.lwglxt.com//)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二)《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一式2份)。
八、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8月20日前,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依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决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九、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拟在8月底或9月初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十、颁发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节点性强、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学位申请者、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附件),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安排参加下一次论文送审或授予学位。
附件: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表格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从教务系统打印)
2.《申请答辩资格审核报告书》
3.《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
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
5.《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
6.《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7.《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论文盲审模板》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学院用表)》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附件》
10.《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