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应同时提交《现在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此表将作为现有学位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请各培养学院按照要求于10月23日前提交《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附件1),新增学位授权点按《新增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附件2)要求填报,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13室,电子版请发至67419176@qq.com。
注:1.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2.“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请参考《学位授予 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 干(每个方向不少于 3 人);“专业学位授权点”分设领域的,请按本单位招生领域填写骨干教师基本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按申请基本条件规定人数填写,未规定的按不少于 3 人填写)。
2.已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不再重复统计相应的二级学位授权点数。
3.已是博士点的,不再重复填报对应硕士层次的相关数据)。
附件:1.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
2.新增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
研 究 生 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