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1]24号)的要求,经个人申请,研究生院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拟同意推荐以下人员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现公示如下: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专业 |
申报职称 |
陈汉能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员 |
林嘉怡 |
思想政治教育 |
讲师 |
余芬 |
思想政治教育 |
助教 |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反映。
电话:0759-2396185
邮箱:chengt@gdo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