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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海洋大学2022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及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6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研究生实际情况,明确我校研究生离校及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相关手续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审批材料》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要求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内容严禁涂改)完成交学院辅导员或教学秘书老师),学院收齐后及时完成学院相关意见和盖章,6月25日前交研究生院行政楼216室

2.《研究生离校清单》(见附件2、3),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

完成《研究生离校清单》所有相关部门盖章后交学院辅导员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当场核对毕业证和学位证上面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在领取登记表(各学院自制)签名如毕业证和学位证上面的信息有误,学院辅导员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学位办韩老师。有借阅图书未归还、拖欠学费或住宿费的学生待完成图书归还和缴费后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就业派遣事项

1.6月9日前所有正常派遣的毕业生必须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完成“就业派遣”和“就业创业信息”的提交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4、5)。广东省内:主管单位派遣到市人社局的市:湛江,阳江,珠海,中山,东莞,韶关,汕尾,江门,清远,河源,肇庆,潮州。派遣到县区的市(9个市):广州,深圳,佛山,茂名,揭阳,云浮,汕头,惠州,梅州。外地生源入深圳市的,须到深圳市人社局申请接收申请表,入广州市需要将户口迁入广州市的要到广州市人社局申请准入,若不迁户口入广州不用申请准入。派遣至外省,优先派至区县级,如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中无区县级人社局,请派遣至市一级人社局。如就业单位接收档案或就业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接收档案,需要有盖章的档案调档函。具体派遣档案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和档案主管单位(档案主管单位为报到证的抬头单位)等信息与附件6核对。

2.《就业推荐表》的填写指南见附件7,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要盖研究生院公章的请在离校前至行政楼216室办理。

3.报到证的领取。广东省外就业和回广东省外生源地,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派遣完成的毕业生,6月底或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到学院辅导员领取纸质报到证。正常派遣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含省内电子报到证后一个月内,自行前往档案主管部门报到,部分地区可网上报到(以广东省为例:附件10),省外报到的同学请致电当地档案主管部门,并跟踪确认本人档案转移情况。

四、户口及党、团关系转移

1.户口迁移证的领取。根据学校保卫处的关于做好2022届户籍在校毕业生迁出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https://www.gdou.edu.cn/info/1094/43162.htm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各学院党委负责正式含预备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将正常派遣的党员(含预备)档案于7月1日前将党员档案和姓名清单移交至行政楼216室,统一存放于毕业生人事档案内

团组织关系转移在“智慧团建”操作详细操作相关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JaHzoHEsWKegmoHmbfo80A),如需办理纸质团员介绍信,请班级团支部书记,各学院汇总交给研究生团委组织部黄安琪同学19175891852 办理。

五、校内有登记电动车的处理

名下有校园电动车的毕业研究生,名单见校保卫〔2022〕13号文件及相关附件https://file.gdou.edu.cn/info/1173/26605.htm,拍照保留电动自行车已处理单据。如邮寄回家的邮寄凭证;变卖给校外的,在南校门卫值班室登记拍照,撕下电动车校园通行证交保卫处管理科(行政楼118室);如已经自行将电动处理出校,保留相关凭证,由所在培养学院核实并开具相关处理证明。

六、退宿安排

请按照宿管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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