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学位点周期性(2020-2025年)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的要求,我校参加2020-2025周期性合格评估的所有学位授权点(附件1)均需编制并提交《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报告编制
编制和发布报告是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培养学院总结研究生教育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展示教育成果的重要途径,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本单位的报告编制工作。
二、报告编制要求
报告是对本培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统总结,应全面反映本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现状,应突出改革成果,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数据和事例反映情况,分析问题,作出评价。
三、其他
1.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12月。
2.各培养学院于2023年1月6日前完成2022年度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邮箱:67419176@qq.com;纸质文档经各培养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 :韩海燕 ;联系电话:2383137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参加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2.《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XXXX年)》提纲
3.《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XXXX年)》提纲
4.《XX学院XXXX年度质量报告——各类统计表》
(其他相关评估文件见研究生网页学位点建设-学位点评估栏目)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