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是广东省教育厅设立并资助、由学校具体实施的计划,主要用于选派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
2023年资助类型分为:
1.短期进修:时间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时间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读的非定向优秀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3.申请人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个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
4.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5.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英语要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三、选派人数和资助金额
1.选派人数: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2023年拟选派7人。
2.资助金额: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校研究生[2020]11号)执行。
四、申请材料
(一)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23年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选派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附件2);
3.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
4.在读中文成绩单;
5.国(境)外大学或合作机构正式邀请函;
6.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7.外语水平证明(若通过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将不再受理。
(二)学校拟于6月下旬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对获批派出者出行要求。在读博士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出行,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四)一般建议选择办理留学签证和入境条件宽松、获签时限较短的国家/地区。
六、考核要求
在读博士考核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校研究生[2020]11号)执行。
获批派出者应遵守学校出国(境)留学、访学、交流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2383137,邮箱:yjsy2383137@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213室,培养科。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