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部门)、研究生: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9〕34号)文件精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征集各单位(部门)本学期工作的需要,经与相关单位(部门)协商,现面向研究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须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学有余力,且须征得导师同意,不能因参加“三助一辅”工作而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
2.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并符合岗位所需其他特定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受聘两个岗位。
4. 申请者应为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学校管理部门设置助管岗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岗位(具体见附件)。
三.岗位考核与津贴发放
1.助管岗位按学期聘任(需续聘可在新学期提交申请表),工作量每周为15-20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助研岗位、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岗位工作时间(含周末)每月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助研岗位津贴由使用项目安排。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经费(研究生院预算经费)和用人单位(部门)经费各负担50%。用人单位(部门)设置助管岗位超过1人的,超过部分的岗位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100%负担。
2.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开始时间以新学期单位聘任日期为准。
3.各用人单位需每月8日前将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的考勤表和应由本单位支付的津贴发放表复印件(原件需由用人单位报到财务处)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16)。
4.用人单位负责对上岗研究生指导、培训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聘用,并减发或停发津贴。
四.工作安排
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用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请有意应聘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的同学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报名表》于9月15日下午下班前交到行政楼215余老师处,联系电话:239622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