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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下半年) 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来源:学位办   点击量:

各培养学院: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和学术水平。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将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及提交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要求

(一)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应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细致地修改,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最终定稿。

(二)研究生在修改学位论文时,应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检查和修改格式规范。例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填写完整,同时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否则知网不能收录)。

二、学位论文定稿提交

(一)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

学位论文定稿后,应于12月15日前在论文送审平台上(https://10566.lwglxt.com/admin_admin/)提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应包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书要有手写签名。研究生上传电子版后,应立即联系导师登录送审平台进行审核。未能按时上传学位论文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学位授予,暂缓授予学位。

(二)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提交

学位论文定稿后,应及时将学位论文、《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一并提交至培养学院。提交的份数及要求为:

博士学位论文,一式5本(胶订,蓝色封面纸质210克),其中3本交培养学院(含2本研究生院),2本交图书馆(具体要求见https://lib.gdou.edu.cn/engine2/general/more?typeId=3440296&appId=98777&wfwfid=30254&pageId=37316&currentBranch=1)。

硕士学位论文:一式4本(胶订,黄色封面纸质210克),其中2本交培养学院(含1本研究生院),2本交图书馆,各培养学院可根据本单位要求适当增加份数。

三、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变动

学位论文定稿后有个别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与最初在《研究生教务平台》上“申请答辩”时有所不同,进行了调整的(此处指进行了小的调整,如发生大的变动,与开题报告时所定题目相差太大,不在此范围)需填报《毕业研究生论文题目、关键词修改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培养学院,培养学院汇总留存,同时登录《研究生教务平台》修改相应部分,培养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审核把关。

四、其他

各培养学院收到定稿学位论文(含纸质版、电子版)后,方可在论文提交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在验收人处签字)。毕业生保管好回执单,作为办理离校手续及领取证书凭证之一。同时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合理安排好学位授予各环节时间,确保本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以下表格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学位授予相关表格栏目下载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审核表

2.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3.论文提交回执单

4.毕业研究生论文题目、关键词修改汇总表

5.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