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本次修(制)订工作范围为所有已经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含来华留学生)和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授权专业和领域,以及已有学位授权点并计划2024-202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的学科或专业/领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现就《关于修(制)订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面向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征求意见。请各培养学院将建议意见汇总后于3月1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213室),电子文档发至:linjy@gdou.edu.cn。联系人:林嘉怡,电话:2383137。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