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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校研究生[2017]9号)等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以前暂缓考核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有研究生自评、导师评议、考核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和总评。

二、中期考核程序

研究生系统填写个人中期考核信息—导师系统审核—研究生打印纸版个人中期考核表—开展线下考核(考核现场填写纸版意见、签字)—学院教学秘书系统录入考核结果。

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个人进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期考核申请菜单,填写提交个人中期考核信息,考核小组将根据以下方面对研究生进行考核。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研究生导师进入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并在审核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如研究生未达到本次考核条件,应勾选列表中学生记录,选择审核状态不通过。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教学秘书组织开展线下中期考核。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论文进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导师介绍所指导的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在听取汇报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对每个研究生作出相应的评议结论,最后由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填写纸版考核意见,签字。

4.研究生分管辅导员填写纸版《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的“政治思想品德健康状况考核”意见,盖章。

5.教学秘书完善纸版《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签字盖章材料,归档(留存学院研究生学习档案,无需提交研究生院),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中期考核结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三、中期考核结果评价

考核结果分为“ 通过考核”“ 暂缓考核”或“ 不通过考核”。

“通过考核”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暂缓考核”者,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对其进行跟踪培养,经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不通过考核”者,应视情况终止其学习或学位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请各培养学院按时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切实做好“不通过考核”者分流处理。

  1. 工作时间要求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系统考核结果录入。

    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纸版材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