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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校〔2021〕46号)要求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加强2021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2021年7月16日-9月2日,其中7月16日补放6月14日端午假期。

二、下学期学生注册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5日。

三、暑假期间,原则上不批准研究生留校。如因学习(考博、科研实验)、家乡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确需留校,学生本人需向导师、学院、研究生院逐级申请报批,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议非毕业年级留学研究生不回国,经批准后可允许留校过暑假,培养学院和导师扎实做好管理与服务,确保留校留学生的安全。导师负责做好留学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安排,并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参加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的实践锻炼项目研究生,如在市区单位的,可在霞山校区研究生宿舍住宿,但须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研究生如确需留校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导师批准,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批准,报学校防控办备案。研究生留校期间,导师是其教育管理、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导师除了指导研究生学业和科研工作外,还要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每天打卡签到,有事外出须向导师请假。离开湛江市须通过企业微信请假报批。

四、疫情防控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各学院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研究生离校信息台账和健康状况监测和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教育研究生认真落实旅途、居家、校外实习和假期居住地的防控要求;返家后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需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研究生在返校报到前14天建议不外出,确保以良好的健康状态返校。

假期结束,研究生返校时按“四精准”“六分”“一独立”原则,确保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以及传染病急性期的严格按照学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需在7月11日前将个人假期去向情况汇报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需留校或延迟离校的同学办理好申请手续。

2、研究生离校前收拾好个人有关物品,打扫干净宿舍卫生,务必关紧门窗、关闭水源、关掉电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

3.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允许研究生留校,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暑假期间原则上也不审批研究生提前返校申请,未经批准私自提前返校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4.请各培养学院加强研究生教育,增强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展示良好形象,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充实的假期。请各培养学院将《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2021年暑假留校审批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好)和《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2021年暑假去留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月12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16办公室。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2021年暑假留校审批表.doc

          2.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2021年暑假去留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