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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9-14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量: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2005年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校园总面积489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80.3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92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设备值5.51亿元,固定资产值20.68亿元。设有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工程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9万人。现有教职工219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62人、博士学位者605人;博士生导师79人、硕士生导师339人;特聘院士2人;双聘院士1人;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青年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扬帆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1人,省级培养对象14人;现有15人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17人入选广东省“扬帆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现有13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0名省部级教学名师、6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3名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学校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五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和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水产”“海洋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分别为第6、9、24名,广东排名分别为第1、2、3名。有81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广东省特色专业、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1个广东省重点专业、9个广东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3个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近五年,学校承担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共23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91项;科研经费达8.6亿元;获得授权专利1042项;出版著作教材146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706件;发表学术论文6444篇,其中三大索引1256篇;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2项。

二、报考须知

(一)招生类别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或直接与研招办联系。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有关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文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六、单位信息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电话(传真):0759-2396185

联系人: 赵老师、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学校主页: http://www.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gdou.edu.cn

七、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详见: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

2.住宿费1300-17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加大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奖助力度,鼓励更多优秀青年学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类型

标准

适用对象

备 注

校长奖学金

6000元/学年

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读我校

1)被正式录取(不含破格录取生,下同)且个人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按时缴清学费后发放。

3000元/学年

其它

助学金

10000元/学年

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

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其中,国家资助6000元/学年,学校资助4000元/学年。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学年

二等:8000元/学年

三等:4000元/学年

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其中,一等不超过30%,二等不超过40%,三等约30%

发放依据: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省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人均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和在校硕士生人数40%比例给予支持。学业奖学金不足部分由学校财政给予补充。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学年

硕士生

评选比例按国家和学校规定执行。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4.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足额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3)

附件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

附件3: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