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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3-01-22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校研究生〔2017〕7号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内容,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论文选题、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贮备进行总结和审核,是保障论文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开题报告重点考察研究生的科研能力。通过专家评审小组的全面审核,力求使每一位研究生选题准确、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有利于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研究生“以导师为主,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原则。

一、开题报告时间

研究生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至第四学期初进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延迟一个学期开题。特殊情况延期开题需由学院主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批。

二、选题的原则和要求

1.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开拓性。选题应强调同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密切联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也要有一定的应用前景,可以是企业、科研单位急需解决的科研项目的相关问题。

2.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立题切忌覆盖面过宽、目标过高。实施方案在技术路线、资金、实验研究条件等方面都要具备可操作性。

3.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三、开题报告内容

1.立论依据:说明选题经过、目的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趋势,并列举主要的参考文献。

2.阐明课题来源、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实验方案设计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解决的方法和措施,阐明实验设计的可行性及预期的成果。

3.说明选题的特色和创新点。

4.研究基础及条件。

5.经费来源及开支预算。

6.进度安排:阐明论文研究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进度。

四、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申请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2.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公开报告前除导师审核外还须经本学科2-3名相关专家或教授评阅,评阅通过者方可进行公开口头报告。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需重新按程序申请。

3.开题报告由学院或学科(专业)点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由3-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考核小组组长。

4.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定意见。审定意见应对研究生论文选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具体、明确。

五、开题报告要求

1.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形成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后进行。博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30篇;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10篇。

2.研究生要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经过归纳综合后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硕士)、10000字(博士)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方可开题。

3.开题报告个人阐述及回答问题的时间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15-20分钟。

4.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书应形式规范、内容充实、结构严密。

5.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进行。

6.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重新开题。

7.研究生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或者变更主要实验内容,必须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六、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列入我校招生计划任务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来华留学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广东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暂行规定》(校研究生〔2006〕16号)同时废止。

3.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