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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研究生处归口管理项目结余和确认项目结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部门:

进一步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巡视整改工作,及时修正省审计厅在学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盘活沉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关于清理项目结余和确认项目结转的通知》(校财务〔2017〕13号)精神,开展研究生处归口管理项目结余和确认项目结转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处归口项目分类

1.学科建设类项目经费

包括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创新强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学位点建设项目、一般学科建设项目和建博(申博)经费。

2.研究生教育管理经费

包括维持正常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研究生论文经费、研究生活动经费、研究生招生就业经费等。

3.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包括学位与研究教育改革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和研究生党建项目等。

二、结余结转工作整体安排

1.学科建设类项目

1)建博(申博)工作已经完成,结余所有该类项目经费

2)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

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和食品科技学院填写《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以下均简称《工作表》)至研究生处。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学科建设经费应结余,尚在建设期内的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办理结转。

3)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校级、省级)和学位点(含申报)建设经费

各学院填写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至研究生处。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学科建设经费(2014年立项的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之前的所有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经费)应结余,尚在建设期内的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办理结转。

2.研究生教育管理经费

1)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费)

考虑到经费额度较小且历年滚动支持,由研究生处统一向财务处申请办理结转,各导师不用填写《工作表》,不具备我校培养研究生导师资格(退休或调离)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统一办理结余。

2)学院研究生低值易耗品经费

由研究生处统一填写《工作表》向财务处申请办理结转。

3.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1)根据项目立项文件仍在建设期间内的项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或广东海洋大学的立项文件,仍在建设期的省级和校级在研项目,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结转,项目经费继续正常使用。

2)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已到期应结题的项目: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2017年9月通过研究生处组织的统一结题验收(已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的项目,以及未通过研究生处组织的统一结题验收(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仍有剩余经费的,考虑到项目后续建设、报销滞后等情况,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申请项目经费结转。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经费使用进度,项目结转经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使用完毕,如到时仍未使用完毕,则在2018年底进行经费清理工作时,研究生将报财务处统一办理经费结余。2017年9月之前,已经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结题验收的项目,仍有剩余经费的,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结余,不能继续使用。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2013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仍有剩余经费的,考虑到项目后续建设、报销滞后等情况,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申请项目经费结转。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经费使用进度,项目结转经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使用完毕,如到时仍未使用完毕,则在2018年底进行经费清理工作时,研究生将报财务处统一办理经费结余。2013年(不包括201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仍有剩余经费的,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结余,不能继续使用。

3)根据以上2项说明,属于应办理经费结余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提出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年1月8日之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审核盖章),由研究生处根据申请原因,考虑是否可办理经费结转(最多延期使用一年)或继续根据要求办理经费结余。

三、特别说明

1.通过项目结余结转工作,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加强预算意识,按照项目年度计划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2.各学院需于2018年1月9日前将相关项目进行整理,结余结转情况报送至研究生处,以上通知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商议解决,联系人 毛琪 2396185  zjmaoqi@163.com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5日

附: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

附件: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