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68号)规定,研究生处起草了《广东海洋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月5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递交研究生处。
联系人:师银燕,电话:2396185,办公室:行政楼216。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