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2   来源:培养科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校学位〔20141)、《广东海洋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校研究生〔201120)等相关规定,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的导师、申请学位人员。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人培养计划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所规定的学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经指导教师审定,学院审核后,方可提出申请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325日前学院要完成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小组对预答辩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种预答辩意见。

二、毕业资格审查及授予学位申请

(一)博士生

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请于328日前在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上申请并打印《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附上课程学习成绩单、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送交所属学院。

(二)硕士生

2018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的硕士生请于328前提出答辩及授予学位的申请。全日制硕士生及2012-2015级(注:2018年上半年为2012级在职硕士生最后一次申请学位答辩时间)在职硕士生在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上申请并打印《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附上课程学习成绩单及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送交所属学院。

(三)培养学院应根据研究生学位申请者是否修完本人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是否合格,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位课学分、总学分,教学实践环节、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并统一上报审核通过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不受理欠费学生的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检测

学位申请者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能送审、答辩。

()学位论文提交方式

学位论文提交网址:

http://yjs.gdou.edu.cn:8081/

帐号:学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十位(留学生登录号码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1. 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网上提交,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定的终稿送审文本,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导师亲笔签名方可受理。

提交的学位论文文本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备案待查,研究生提交的电子稿如发现与备案文本不一致,且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 提交的学位论文文本在内容、格式与排版上与送审的学位论文文本完全一致,请各培养学院做好格式审查工作。

(1)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要规范,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同时要删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致谢、作者简介、导师简介。论文参考文献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列出,“参考文献”字样后不能添加标点符号。

(2)论文封面应按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论文盲审模板(详见附件)。

(3)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等反映论文作者及导师身份的信息。

(4)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

(5)论文内容如涉密请特别注明,同时要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6)其他格式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3. 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在网上提交论文(或作品说明),作品以光盘形式交到研究生处备案。

()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410-11日下午500前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如提交后发现有错误并需要修改者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退回给学生本人(在资格审查项中点击“不通过”键退回)进行修改。412日辅导员老师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

()相关材料提交

各学院收集《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13统一报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

()检测结果的处理

1. 检测重复率≤20%,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 20%<检测重复率≤3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由研究生处组织第二次检测。二检重复率仍大于20%的,则未通过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测,须延期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3. 检测重复率>30%,则未通过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测,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提交论文,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四、学位论文评阅

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网上送审,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的双匿名评阅,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论文(含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由各培养学院送审。

五、答辩委员会专家的聘请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提出名单后于520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答辩委员会专家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秘书)以学校的名义聘请。

六、答辩时间

各培养学院在610日前完成全部答辩工作。通过答辩的学生须于610日前将本人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按要求填报完毕,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处。

七、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各培养学院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并于613日前将相关材料和审议结果提交研究生处。

八、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拟在6月底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分委员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九、颁发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

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栏目中下载:http://yjs.gdou.edu.cn/main/news/NewsList.aspx?no=44&pId=17

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

2、《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

5、《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6、《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

 

 

 

 

研究生处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