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学位办总体要求和我校《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校研究生〔2017〕38号),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畜牧学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农业硕士七个领域(农业信息化领域未参加评估)已经完成学位点自我评估、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学校组织专家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工作。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认真评议和投票表决,同意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畜牧学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评估结果为合格;同意农业硕士渔业领域、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作物领域评估结果为合格;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种业领域、养殖领域评估结果为整改;同意对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的整体评估结果为整改。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程序要求以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现要求各参加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开展评估材料修改和农业硕士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位点修改完善评估材料
(一)工作要求
本次参评的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农业硕士各领域的评估材料都存在着一定问题,比如各学位点的人才培养目标都不够明确、特色不够突出,专业学位各领域校外实践平台、校外导师、案例库建设等内容在评估材料中没有很好地体现,个别学位点之间人员、成果重复填写,材料填写不够规范如文字材料超过规定字数、错字漏字、简况表信息填写不全,等等。要求各学位点根据自我评估和学校复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文件和评估材料要求,深入研究思考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位点人员进行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计划;对评估材料认真检查、仔细核对、进一步凝练文字材料,做到材料不漏、不重、不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是提交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国务院学位办随机抽评的核心材料,各学位点必须按照编写说明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字数不得超过8000字。
(二)完成时间
2018年3月11日前,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农业硕士七个领域完成评估材料修改工作。
2018年3月12日-18日,研究生处审核修改后的评估材料,提出反馈意见。
2018年3月19日-25日,各学位点再次修改材料、定稿。
2018年3月31日之前,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的评估材料上报广东省学位办并提交“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农业硕士七个领域提交评估材料定稿到研究生处备案。
定稿材料需要签名处必须手写;需要盖章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不能复印。
二、对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进行整体整改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决定对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进行整体整改。
(一)工作要求
1.由研究生处牵头,组织成立农业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
2.各领域要落实双导师制和加强校外导师选拔,做好案例库和校外实践平台(基地)建设。
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有所区分,各领域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等环节要加快改革步伐。
4.各领域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增加报考人数,提高生源质量。尤其是作物、植物保护、种业、养殖4个领域年平均招生人数都达不到最低标准,农学院应组织相关领域进行研讨,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5.原农业信息化领域导师只有1人,近五年招生人数也非常少,该领域原所在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提出不再建设这一领域,本次未参加自评。根据学校院系和学科专业调整,按照农业硕士新的领域,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设新领域“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请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加强该领域建设,提出工作方案。如果2018、2019年招生情况仍不理想,考虑在2019年国家进行学位点抽评前取消改领域。
(二)完成时间
1.2018年3月底之前,农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提交农业硕士领域整改工作方案。
2.2018年4月底之前,研究生处牵头组织成立农业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
3.2018年7月10日之前,各领域提交改进(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4.2018年9月底之前,研究生处牵头撰写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评估总结报告,组织各领域进行研讨、征求意见、修改定稿;评估材料上报广东省学位办并提交“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