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广东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暂行规定》《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我校将开展2014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学科方向成立开题报告答辩小组,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
(二)各学院须在第十五周内上报开题报告工作及中期考核安排计划,要求注明学生开题时间和地点以及报告审核专家组成员、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
(三)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必须在2016年4月10前结束,其中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因实行两年制,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要求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处将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巡视各学院的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
(四)各学院将《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学生开题报告书、中期考核表以及开题报告没通过、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分流处理意见,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
二、开题报告要求和程序
(一)开题报告要求
研究生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将根据以上材料及开题答辩情况对研究生进行评审。
1、研究生必须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博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30篇),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5篇)。
2、研究生要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经过归纳综合后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硕士)、10000字(博士)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方可开题。
3、开题报告个人阐述及答辩的时间博士为30~40分钟,硕士为15~20分钟。
4、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形式规范、内容充实、结构严密。
5、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进行。
6、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7、研究生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或者变更主要实验内容,必须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二)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公开报告前除导师审核外还须经本学科2-3名相关专家评阅,评阅通过者方可进行公开口头报告。审核不符合要求者,需重新按程序申请。
2、开题报告由学院或学科(或专业)点组织实施。硕士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由3-5名博导或教授组成,导师不得担任考核小组组长。
3、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定意见。审定意见应对研究生论文选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具体、明确。
三、中期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中期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有研究生自评、导师评议、考核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和总评。
(二)中期考核程序
考核小组评议程序如下:
研究生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考核小组将根据以上材料及开题答辩情况对研究生进行考核。
1、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论文进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2、指导教师介绍所指导的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及与会人员提问。
4、考核小组在听取汇报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对每个研究生做出相应的评议结论。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通过考核”、“ 暂缓考核”或“ 不通过考核”。
6、分流办法 :“优秀”和“ 通过考核”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暂缓考核”者,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处对其进行跟踪培养,经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不通过考核”者,应视情况终止其学习或学位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本文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科带头人和导师做好2014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