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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调档等事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07-06   来源:招生就业科   点击量: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拟录取研究生还须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审核者的录取通知书方可由招生单位发放。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上旬发放。凡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用EMS方式将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邮寄至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

人事档案应以机要或EMS方式寄达我校研究生处。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触档案,不能将本人档案携带到学校。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联系人:左老师,电话:0759-2396185,邮编: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集体户口迁入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

党组织关系迁移办法:广东省内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去向写广东海洋大学某某学院;广东省外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写广东海洋大学某某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要放入本人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研究生处。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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