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坚决克服“五唯”等顽瘴痼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与奖励办法》等四个文件,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培养学院征求意见。
请各培养学院将建议或意见汇总后于4月29日前将纸版(加盖公章、院领导签字)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文档发至:hanhy@gdou.edu.cn。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2383137。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2.《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3.《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4.《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与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