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为避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申报、轻建设”情况的发生,切实推动项目研究的开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凡承担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到期应结题但仍未提交结题材料或者结题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创新计划的各类项目;凡承担有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但还未到期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符合本次推荐申报的条件。
三、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认定的各类项目名额如下:
1.研究生学术论坛:3项;
2.研究生暑期学校:3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5项;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4项;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6项。
四、拟资助经费参考
根据学校往年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情况,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经费预算可参考下表。最终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实际资助经费根据学校本年度经费情况另行确定。
序号 |
类别 |
资助经费参考 |
1 |
研究生暑期学校 |
12-15万 |
2 |
研究生学术论坛 |
12-15万 |
3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
1-5万 |
4 |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
8-10万 |
5 |
联合培育研究生示范基地 |
40万(一般5年为一轮建设周期,分年度拨付) |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项目,如经专家评审,认为项目建设有助于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申报材料写作规范、质量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未能被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认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立项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不需再参加校级项目的评审。
2.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除省文件中的相关申报要求外,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课程还应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且授课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
3.已有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学院,且现有基地的合作研究范围基本能覆盖学院现有学位点(领域),原则上不可再申报本次基地项目。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填写相应项目的申请书(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要求申请书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一式7份,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签名处需手写,申请书和成果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gdoulinjy@163.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21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嘉怡;联系电话:238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