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发展性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校财务〔2024〕9号)要求,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1.申报项目类型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2.申报要求
为避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申报、轻建设”情况的发生,切实推动项目研究的开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近三年凡承担有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各类项目。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报条件和名额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名额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最终立项名额以2025年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立项文件为准。
4.拟资助经费参考
根据学校往年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情况,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经费预算可参考下表填写。最终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实际资助经费根据学校下一年度经费情况另行确定。
序号 |
类别 |
资助经费 参考 |
备注 |
1 |
研究生暑期学校 |
15万 |
|
2 |
研究生学术论坛 |
15万 |
|
3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
5万 |
|
4 |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
10万 |
|
5 |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
6万 |
|
6 |
联合培育研究生示范基地 |
8万/年 |
5年为一轮建设周期, 分年度拨付 |
5.其他说明
(1)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除省文件中的相关申报要求外,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课程还应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且授课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
(2)已建立过有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不可再申报本次基地项目。优先支持未有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学位点(领域)申报。
二、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1.申报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2)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新时代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4)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6)科技小院;
(7)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8)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2.申报要求
同一申请人当年最多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个类别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已经有1年的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经验方可申报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凡承担有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到期应及时结题。到期未结题或者结题不通过或在研的项目负责人(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除外),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度的各类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计划申报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所负责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研项目须已满足结题条件,并在申报系统中先提交结题材料后方才进行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与结题项目申请同期进行,研究生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先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再对本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已在申报系统提交结题材料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如所申请结题的项目未通过验收评审,则不符合申报资格,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生负责人在读期间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一次,到期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导师当年度不得指导当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在研究生申报人导师指导下完成。如研究生申报人导师名下有到期应结题的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尚未结题的,或者结题未通过的,其指导的所有研究生不得参加当年度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原则上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立项一次,应在申报人毕业当年结题。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申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结题。申报当年度申报人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如有查重、盲审、答辩未通过的,申报人导师当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
3.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
各类校级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3〕26号)附件2。
4.拟资助经费参考
根据学校往年对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情况,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经费预算可参考下表,最终根据学校下一年度经费情况另行确定实际资助经费和最终立项名额。
序号 |
类别 |
经费参考 |
备注 |
1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
2万 |
|
2 |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
5万 |
|
3 |
新时代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
5万 |
|
4 |
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 |
3万 |
|
5 |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
8万 |
|
6 |
科技小院 |
10万 |
|
7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
2-3万 |
硕士2万 博士3万 |
8 |
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
3万 |
|
三、材料填报要求
本次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人登录项目申报系统:https://gmis.gdou.edu.cn/home/xmsbzc,先按提示注册账号,注册成功信息后,点击【重新登录】按钮,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申报人账号必须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号(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和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学生本人),应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登录填报,否则系统默认验证不通过,因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申报不成功的后果须自负。
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申报界面的每一个选项,填写后务必核对信息真实准确,系统操作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操作指南》,填写完毕所有选项信息后,在系统申报界面的附件区中分别上传《项目申报书》《广东海洋大学发展性项目入库申报及绩效目标表》(此两份文件是上传必须项),《项目申报书》中除专家意见、研究生院/归口管理部门意见和学校意见栏留空不填外,其余签名盖章处须在提交前完成,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其中,项目申报如有佐证成果材料,须先合成一份PDF文档,再在佐证材料附件区上传。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仅在系统申请,无需提交纸版材料,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另需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除提交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双方盖章版协议,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签名处必须手写,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行政楼213室研究生院培养科,为免材料遗漏,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
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截止申报后,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本学院项目申报的时间2024年9月16-19日,为纸质版须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383137。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