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规定》(校研究生[2017]7号)等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以前未开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方向成立开题报告答辩小组。
(二)论文开题相关工作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
(三)开题前学院应审核缴费情况,欠学费研究生不予开题(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材料报送
1.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至学位办。
2. 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未通过研究生分流处理意见等材料。
3.此次开题工作使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端访问地址:https://gmis.gdou.edu.cn/home/login;学生端访问地址:https://gmis.gdou.edu.cn/home/stulogin)进行,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3。开题工作流程见附件4。
二、开题报告要求和程序
(一)开题报告要求
1. 研究生必须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博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30篇),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一般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10篇)。
2. 研究生要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经过归纳综合后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硕士)、10000字(博士)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方可开题。
3. 开题报告个人阐述及答辩的时间博士为30~40分钟,硕士为15~20分钟。
4. 研究生开题报告形式规范、内容充实、结构严密。
5. 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进行。
6. 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打印开题报告书并签字确认,学院留存以便后期归档;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重新开题。
7.研究生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或者变更主要实验内容,须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开题。
8.若研究生论文涉密,需填写纸质版《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审批表》(见附件5),审批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审批表及申请保密立项依据。
(二)开题报告程序
1. 研究生须于2024年11月17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将根据开题报告书及开题答辩情况对研究生进行评审。
2. 2024年11月22日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审核开题报告书,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公开报告前除导师审核外还须经本学科2-3名相关专家评阅,评阅通过者方可进行公开口头报告。审核不符合要求者,需重新按程序申请。
3.2024年11月23日--12月12日,学院或学科(或专业)点组织实施开题报告考核。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进行开题小组维护及学生分组工作,硕士开题考核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由3-5名博导或教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考核小组组长。
4.分组完成后,学生自行打印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定意见。审定意见应对研究生论文选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需具体、明确。
5.2024年12月18日前,学院在系统录入开题结果。
6.2024年12月20日前,学生进行终版开题材料上传;2024年12月25日前导师、学院完成审核。
请各培养学院按时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23级研究生开题,严格考核程序,切实做好“不通过考核”者分流、淘汰工作。
附件:1.开题操作指南(学院端)
2.开题操作指南(教师端)
3.开题操作指南(学生端)
4.开题工作流程
5.《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