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校研究生[2017]38号)要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需要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1.抽检论文范围:
2013年1月-2017年12月之间,本学位点所有通过答辩的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含在职)。
2.抽检论文数量:
2013年1月-2017年12月之间,毕业人数(含在职)≦5人,必须全部检查;5≦10人,抽检论文数不少于5篇;毕业人数(含在职)>10人,抽检论文数5-10篇。
3.抽检完成时间:
参加评估的各学位点,应提前将本学位点近5年全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清单发给专家,由专家从中抽取论文进行检查。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应在专家组进校考察之前完成。
4.抽检材料:
各学位点应准备以下学位论文抽检材料:
(1)本学位点近5年毕业生学位论文清单(各学位点自行制作);
(2)本学位点近5年毕业生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专家抽检评阅意见书(附表1);
(4)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汇总表(附表2)。
5.抽检程序:
(1)各学位点将本学位点近5年全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清单发给专家,由专家从中抽取论文进行检查。
(2)由学位点将专家抽检的某篇或某几篇论文全文电子版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专家抽检评阅意见书》发给专家(学位点应先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专家抽检评阅意见书》封面信息填写完整后再发给专家)。
(3)专家评阅抽检论文,并填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专家抽检评阅意见书》,将电子版先发回给学位点。
(4)学位点将本点全部抽检论文结果汇总填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汇总表》,同一学院有多个学位点的,各学位点的论文抽检情况应分别汇总;跨学院的学位点由牵头学院汇总(盖章)。
(5)在专家进校考察当天,由学位点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专家抽检评阅意见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汇总表》打印好,请专家现场签名,签名必须手写。
6.抽检要求:
各学位点必须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抽检论文必须由专家自行选择,学位点不得指定或引导专家抽检某些论文或回避某些论文;学位点必须尊重专家抽检评议结果,不得要求专家更改评议结果。
7.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师银燕, 电话:2396185。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