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41号),我校新增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因新增硕士点建设和招生准备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
本次申报学科为“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按一级学科申报。
二. 申请要求
(一)导师资格申请条件依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5〕3号)。
(二)原则上我校不允许教师在不同一级学科担任研究生导师,但针对经管学院硕士点建设实际情况,经研究,对现有硕士生导师申请应用经济学硕士生导师资格暂时实行如下过渡性措施:
1. 凡指导研究生满一届的现有导师申请并被批准为应用经济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后,可继续保留原已取得的硕士生导师资格;
2. 指导研究生不满一届的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申请并被批准为应用经济学硕士生导师后,将不再保留原行政管理硕士生导师资格。
三.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满足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类装订成册),交至各学科所属学院。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初审
各培养学院依据《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筛选,并将投票结果和通过者的材料报研究生处。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处对申请的硕士生导师资格名单及相应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发文公布。
(四)学院报送材料
1.《申报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
2.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科研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四. 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12月1日—12月7日
|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各学科所属学院。
|
各培养学院
|
12月8日—12月10日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表决,上报通过者名单及有关材料。
|
各培养学院
|
12月
|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新增导师资格名单,发文公布。
|
研究生处
|
五 其它
1. 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条件中近三年期限为:2012年6月30日-至今。科研项目及经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2. 为了保证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公布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若申报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逾期未交者,研究生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3137
EMAIL:haiyan199899@126.com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学术学位硕士生导教师资格申请科研情况汇总表
附件4: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广东海洋大学硕士授权学科及代码
附件请在研究生处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日